《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起施行注意事項
重點一:擴大承保範圍
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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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1、5人以上事業單位,強制納保; |
1、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 |
法令規定 |
重點二:保險效期範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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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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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採申報制,雇主於勞工到職日辦理加保, |
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效力自到職日生效, |
法令 |
重點三:提高投保級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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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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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目前職災保險是比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最低級距則為基本工資。 |
提高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級距上限, |
法令 |
重點四:職災醫療給付範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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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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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依健保支付標準給付診療費用。 |
除健保支付標準外,依目前勞動部規劃, |
法令 |
重點五:職災給付金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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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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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自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四日起, 第1年按平均投保薪資70%發給, |
自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四日起,得請領傷病給付。 前2個月發給平均投保薪資之100%。 第3個月起發給平均投保薪資之70%,最長2年。 |
法令 |
重點六:職災失能年金數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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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範 |
新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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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1、須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
1、對於失能程度重但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
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