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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
一、事業面(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移工)
1. 112年6月,事業面移工的平均總薪資為32,183元,總工時為192.4小時。
- 移工的經常性薪資為27,284元,加班費為4,048元。與111年6月相比,總薪資略減少120元(-0.4%),這主要是由於基本工資調整和加班工時減少所致。經常性薪資增加了1,218元(+4.7%),但加班費減少了1,571元(-28%),兩者相互抵消。
- 總工時為192.4小時,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0.7小時,其中正常工時為167.4小時,減少了0.2小時,加班工時為25小時,減少了10.5小時。
二、製造業中有4成5的雇主申請了附加移工,其中有2成2未足額引進
自102年3月起,製造業雇主若因非工資成本考量而有實質缺工需求,可透過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來增加移工配額。截至112年6月,製造業中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移工數額」(簡稱附加移工)的雇主占44.9%,這一比例在近兩年持續增加,而未申請附加移工的雇主占55.1%。
在申請附加移工的雇主中,有22.3%未能足額引進所需移工。未足額引進的主要原因包括「成本考量」(占34.7%),其次是「疫情影響」(占28.3%),與前兩年相比,因疫情影響未足額引進的比例已大幅下降。然而,「訂單未如預期增加」的比例則超過兩成,成為一個新的考量因素。
未申請附加移工的雇主中,主要原因是「引進的移工已滿足人力需求」(占55%),其次是「成本考量」(占28.3%),而因「訂單未如預期增加」而未申請附加移工的比例也超過了兩成五。
三、有4成5的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移工時遇到困擾
截至112年6月,44.6%的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移工時曾經遇到困擾。其中,困擾的主要原因是「語言不通」,占比高達68.2%;其次是「發生行蹤不明或失聯情形」,占34%;第三大困擾則是「溝通困難」(如配合度不高等),占27.4%。
二、家庭面(外籍家庭看護工)
1. 112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總薪資平均為2.3萬元,每日工作約10小時。
-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平均總薪資為22,638元,比111年6月增加了2,105元(+10.3%)。其中經常性薪資為19,920元,加班費為2,291元,分別年增1,959元(+10.9%)和156元。
- 86.1%的雇主沒有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每日工作時間,但無論是否有規定,實際每日工作時間平均約為10小時。
2. 6成1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假日有放假
112年6月調查顯示,60.6%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每月假日有放假。其中,放假的次數以「每月1次」最多,占57.7%;其次是「2-3次」,占25.6%。然而,有39.4%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假日沒有放假,主要原因是「想賺取加班費」(占86.2%),其次是「家中無替代照顧人力」(占27.2%)。對於假日不放假的看護工,超過95%的雇主會發給加班費。
3. 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時,8成6的雇主有替代照顧方案;3成8的雇主願意申請政府補助
112年6月的調查顯示,當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假日休假時(每7日休息1日),85.9%的雇主有其他替代照顧方案。其中,最常見的替代方案是由家人照顧,占85%;其次是申請政府的喘息服務或居家服務,占11.8%。
4. 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前及未僱用時,主要選擇「由家人照顧」
112年6月調查顯示,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前,對於被看護者的主要照顧方式是「由家人照顧」,占84.5%,其他方式的占比均低於1成。如果目前沒有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替代方案仍以「由家人照顧」為主,但比率降至54.7%,其次是「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或住宿式長照機構」,占25.1%,「找照顧服務員」則占14.3%。
5. 3成4的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前曾聘僱過照顧服務員
112年6月的調查顯示,33.6%的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前,有聘僱過照顧服務員的經驗。停止僱用照顧服務員的主要原因是「經濟負擔考量」,占81.4%;其次是「照顧服務員時間無法配合」,占40.3%;而「找不到適合的照顧服務員」則占19.2%,排在第三位。
6. 3成6的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時曾遇到困擾
112年6月的調查顯示,35.7%的家庭面雇主在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時曾遇到困擾。主要困擾原因包括「語言不通」,占56.1%;其次是「愛滑手機、聊天」,占38.7%;其他困擾還包括「溝通困難(如配合度不高等)」,占26.8%;「工作態度或紀律不佳」,占25.1%;以及「要求調整薪資」,占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