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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符合經濟弱勢之雇主,有效聘僱期間為111年8月10日至114年8月9日之間者,則應該於114年8月11日前提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補助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找唐明外勞仲介
為了應對家事移工自111年8月10日起薪資調整至新臺幣2萬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了一系列薪資補助措施,幫助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減輕負擔。針對一般雇主(非經濟弱勢),需在明(112)年1月3日前申請薪資調整補助,時間有限,請雇主把握機會。

發展署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提供不同的補助選項。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條件的經濟弱勢雇主每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最多補助3年,總額可達10萬8,000元。一般雇主每月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多補助4個月,最高可達6,000元。申請通過後,補助款將按季自動匯入雇主提供的銀行帳戶。截至111年12月15日,已核准近4萬件申請,並於111年12月5日撥付首筆補助。

在申請薪資補助時,雇主需提交包含薪資達2萬元以上的勞動契約及銀行帳戶資料,並應在聘期有效期間內提出申請。如果聘僱尚未生效或許可已失效,則不符合申請規定。

勞動部特別提醒,有效聘僱期間在111年8月10日至111年12月31日的一般雇主,應在明(112)年1月3日前完成補助申請。而符合經濟弱勢的雇主,若聘僱期間在111年8月10日至114年8月9日之間,則應在114年8月11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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