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經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8級者,且為下列之一)
• 65歲以上老人
• 55歲以上原住民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何時可提出長照服務申請
• 外籍看護未入境前
• 外籍看護進家以後
• 外籍看護轉換職
• 外籍看護暫時離境
• 外籍看護失聯時
• 外籍看護期滿離境
服務項目
1.專業服務、到宅沐浴車及社區接送
居家復能、營養吞嚥照護及居家護理指導
2.交通接送服務
協助往返醫療院所就醫或復健
3.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輔具購置或租賃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等
4.喘息服務
居家喘息、機構喘息、日照喘息、巷弄長照站臨托、小規模多機能夜間喘息
5.短期替代照顧服務
在外籍看護請假、休息、返國時可以使用
5.短期替代照顧服務
在外籍看護請假、休息、返國時可以使用
6.勞雇安心支援服務
移動照護、潔身照護、排泄照護、飲食照護技巧指導
申請管道
• 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 臨櫃親洽申請 :
各區公所• 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分站
各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