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今日(15日)宣布對農業和營造業的聘僱移工申請法規進行修正
6月17日起生效。這一修正旨在應對產業中的勞工短缺問題,以下是各產業相關法規的主要調整內容:
製造業: 針對水產加工、豆腐製造、以及金屬船體等三個行業,由於製程較難自動化且工作辛苦,核配比率提高至20%。此外,為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台灣工作的移工,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的名額將可額外增加5%。
營造業: 新增開放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以及土木包工業,只要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的門檻,就可以30%的比率聘僱移工,並且還可以附加就業安定費,使額外核配比率最高可達40%。
農業: 調高小型農民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以符合本地和外國勞工的1:1比例。此外,農糧產業的申請移工資格也得到了擴大,包括蔬菜、果樹、種苗、花卉、雜糧、咖啡、茶葉等特殊作物,以及溫室設施作物等。此外,林業伐木和造林工作也現在可以申請移工。
機構看護工: 核配移工名額的計算現在將以機構設立許可的床位數為依據。此外,在移工名額內,還增加了採計護理人員的數量,以及本地看護工,以提升機構的照顧品質。
勞動部還補充說明,新增的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的彈性機制,製造業雇主只需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的資格認定函和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國內求才證明即可申請提高比率,以承接其他製造業雇主釋出的移工。不過,總移工比率(包括3K五級制、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和Extra制)仍不得超過僱用員工總數的40%。國內承接移工的就業安定費則為每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