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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3月15日起,勞動部放寬移工專案引進計畫防疫措施

一、入境前
(一)登錄預定入境日及接機服務
1.新聘產業移工(含機構看護工):入境3日前應登錄。
2.新聘家事移工(看護工、幫傭):入境5日前應登錄。
3.重入國各產業別移工:得登錄。
(二)接種疫苗
1.完整接種2劑疫苗,免上傳證明。
(三)自主防疫地點
1.1人1室(獨立衛浴)之雇主自宅、員工宿舍、旅館或民宿為原則。
2.防疫地點免登錄。
3.社福類移工於112年3月31日前(含當日依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雇主申請旅宿防疫補助,應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二、入境後
(一)自主防疫期間及快篩
1.可工作、外出,並應遵循指揮中心防疫規範。
2.產業移工7天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快篩。
3.社福類移工7天自主防疫,建議每日快篩陰性才工作。
4.快篩結果無須上傳「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圖卡下載:
https://fwas.wda.gov.tw/upload/download/e6514c073d11d48535ff370f8c86936c976e1e5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