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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移工在台工工作薪資所得

 
 
        ●同一年度(1/1~12/31)
        

外籍勞工全月所領薪水低於基本工資1.5倍者,按薪資所得6%扣繳税款。全月所領薪水高於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上者,按薪香所得18%扣繳税款。

外籍勞工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納税,適用税率則依所得高低介於5%至40%.

        ●從事家庭幫傭或家庭看護的工作
 

雇主若不屬於「所得稅法」之扣繳義務人,則不得預扣所得税。

雇主若為「所得税法」之扣繳義務人,例如:事業單位雇主,則可預扣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