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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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就業安定費帳單何時來??
A政府統一於2、5、8、11 月20 日前收到上一季應繳納的就業安定費繳款單,繳納期限為該月25 日前,得寬限30日。 -
Q
外籍勞工入境時的健康檢查應該怎麼辦理呢??
A外籍勞工入國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 及30 個月的前後30 天內,雇主應安排其至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者,於其完成治療或治療再檢查後,雇主應於15 日內檢具完成治療證明或再檢查診斷證明書送衛生局備查。定期健檢因故未能依限辦理者,得檢具相關文件報衛生局備查,並得提前於7 日內或事由消失後7 日內辦理。 -
Q
外勞也可以要求換老闆嗎??
A雇主有換外勞的權利,當然外勞也可以喊想換老闆。但是雇主有權利不簽轉出同意書,只是當勞雇雙方關係不好時,強留只怕外勞逃逸。 -
Q
轉出流程要多久??
A須向勞動部勞發署申辦轉出或廢止聘僱之函文,至函文發文日起60天內須成功轉換老闆,若特殊狀況可再得以展延60天(如:病人往生或入境未滿一年),若未在限期內完成轉換手續,外籍勞工應於規定期限內出國。 -
Q
外勞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等嗎??
A外籍勞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如果有要求外籍勞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但雇主經廢止聘僱許可後,自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即無須繳納該外籍勞工的就業安定費。 -
Q
提前解約的外籍勞工沒有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需要安排什麼事情嗎??
A原雇主應負責安排沒有新雇主接續聘僱的外籍勞工於規定期限內出國。 -
Q
僱主需要通知仲介的事??
A●外勞要出國或返鄉(出境台灣)
●僱主變更戶籍地
●僱主要變更政府帳單寄件地
●外勞變更居留地
●外勞行縱不明
●病人往生
●僱主往生 -
Q
外勞跑掉怎麼辦??
A如果外籍勞工連續曠職3 天失去聯繫,唐明仲介會協助雇主在3 天內以書面通知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移民署專勤隊及警察機關,並副知勞動部。 -
Q
外勞返鄉沒有回來怎麼辦??
A倘若外籍勞工未於約定時間返國,且已逾重入境許可效期,雇主得依規定申請遞補新外籍勞工。 -
Q
我可以帶外勞出國玩嗎??
A可以!但是請注意旅遊地是否要額外辦理簽證? 如果外勞要出國,最好提前兩週通知仲介公司。我們要協助外勞辦理重入國手續,以免外勞出境後進不了台灣。